農村戶口養老金

在兩者各自繳納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前提下,退休金是不一樣的:
1,農村戶口的人員只能選擇繳納社保或者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農保)。
2,而城鎮戶口的人員,只能選擇繳納社保或者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不能參加農保的。
3,農保和城居保的繳納數額和退休後的待遇,都是不同的。
4,如果兩者都是繳納社保的,並且繳費年限及基數都一致的前提下,退休金也是一致的(該情況下,與戶口性質無關)。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爲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帳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由於兩者的繳費金額不同,所以算出來的個人帳戶計數基數,是有差別的):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爲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農村戶口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