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住院報銷

低保、低收入羣體擬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先依照各自參加的醫療保險險種報銷,餘下部分可申請醫療救助,即再報銷60%。據瞭解,這部分人羣多數參加的是“一老”或無業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原額度均爲60%;這樣,這部分人員將可報銷84%。
此外,3種情況的門診費用可按住院費計算: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包括肝腎聯合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併入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

低保住院報銷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爲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透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覈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