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醫報銷規定及程序

具體報銷政策及須知如下:
一、社保醫療保險報銷
1、概念:社保醫療保險是國家對於所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障,此項保險公司每月須向社保中心支付個人工資的10%,個人須支付工資的2%(個人支付的全部及公司支付的一部分返還到個人北京銀行的醫儲存摺中)。
2、報銷比例:
門診:全年累計1800元以下部分,全部自付。
全年累計1800元以上部分,可以報銷50%。
全年累計20000元以上部分:全部自付。
住院:1300元以下部分,全部自付。
1300元以上部分,根據醫院級別及金額不同,可報銷85%至97%不等。
7萬元以上部分:全部自付。
3、報銷醫院限制:
醫療藍本上選定的4家定點醫療機構
北京市規定的19家A類定點醫療機構(後附)
北京市所有專科及中醫醫院
4、報銷時間:
門診:累計超過1800元后,交與人力資源部代爲去社會保險中心報銷。
住院:直接透過醫院結算報銷。
5、報銷需提供材料:醫療藍本、掛號條、收據、處方底方、化驗單、特殊檢查證明等。

合醫報銷規定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