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與僱主的合同

家政與僱主的合同

家政與僱主的合同

甲方: 

身份證編號:

乙方:

註冊號:XXXX

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爲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___人,承擔甲方的第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7,其他.

第二條 服務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綜合管理費_____元, 每月10日支付家政服務員工資人民幣_____元/月。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或更換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試用期滿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於試用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調換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家政服務員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家政服務員存在管理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服務員有盜竊行爲或有傳染病.②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的行爲.③合同期滿.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繫電話,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或虐待家政服務員,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爲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家政服務員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 ,並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5)服務期滿甲方續用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15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

(2)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

(3)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瞭解甲方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④甲方對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服務員行爲.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爲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國家勞動部》規定的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健康證.

(2)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並妥善處理.

(3)乙方存在對家政服務人員管理過失的情況下,乙方應協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務人員責任.

(4)乙方應幫助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本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的宗旨,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XX家政服務中心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XX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