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教師聘用合同樣書

公辦教師聘用合同樣書

公辦教師聘用合同樣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

乙方自願來民辦學校任教,並同意按學校要求,擔任   崗位工作;

二、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

三、工作崗位職責要求

乙方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管理制度,完成受聘崗位規定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同時享有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權利。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勵和處分。

四、工作崗位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

2、除政策因素外,乙方受聘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回到原單位或其它單位工作。乙方在聘期內要求脫離工作崗位的,必須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甲方可根據規定給予辦理有關辭職手續。

3、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五、工資待遇

1、乙方被聘用後,按縣委、政府的政策,由甲方或財政發放與現有身份同等的財政工資和津補貼,各種政策性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按原渠道不變。

2、乙方在桂冠學校任教期間"在教師資格認定、業務進修、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科研立項、職業技能鑑定等方面均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統一管理"。

3、甲方積極爲乙方爭取政策,提高福利待遇,並配合乙方搞好教師資格認定、業務進修、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科研立項、職業技能鑑定等相關工作。

六、合同變更和終止條件

1、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因政策性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一學期考覈不合格的。

(3)一個教學年度內不能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的。

(4)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違紀的。

(5)未經學校批准參加各類脫產學習、培訓,或雖經批准,但規定的學習期滿後延期不歸的。

(6)擅自離崗的。

4、合同終止後,甲方把工作關係退回縣教育局,乙方按照"從哪裏來,回哪裏去"的原則回原學校或同級同類學校工作。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正當理由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的年度考評直接定爲"不合格",且停發乙方全部工資。

2、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聘用合同的,也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聘期結束後,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和乙方的意願確定是否續聘。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