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常用24篇)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常用24篇)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爲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3

兩人合夥協議書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x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x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x元)。

乙方以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x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元(大寫x元),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爲: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XX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出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在單筆交易額爲____________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帳戶上流轉,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X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______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權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爲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資訊。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____________。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____________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6

爲規範合夥人退夥、核心員工退股,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制定本辦法及退夥、退股流程:

第一條 本協議退夥是指公司合夥人之間的退夥,退股是指核心員工因突出貢獻、擔任職務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退出公司的行爲。

第二條 退夥或退股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提前30天通知公司財務部,並提出退夥書面申請。

第三條 財務部在2個工作日內將退夥合夥人的書面申請提交給財務總監審覈。

第四條 財務總監審覈後,將退夥書面申請交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覈完畢。

第五條 財務總監、總經理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在上述規定期限內拒絕審覈批准,正當理由以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爲標準。

第六條 總經理對退夥合夥人的書面申請審批後,財務部在當月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第七條 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但是,合夥人在5年內退出的,不論公司盈虧,退還本金,不計算溢價部分和未分紅部分;期滿後退出,公司將溢價回購。

第七條 退夥人在財務部結算後,需要總經理進行批准。

第八條 合夥人退夥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九條 核心員工因突出貢獻、擔任職務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任職期內因員工自身原因(含業績不合格)的退出,執行以上審批操作流程,不再享受任何股份收益、財務不進行結算;任職期滿退出或公司原因的退出,公司均需溢價回購。

第十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合夥協議約定處理。

第十二條 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7

退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1、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XX公司,現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生嚴重分歧,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夥。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____________元,甲方確認本協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行合夥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爲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甲方退夥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8

退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1、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XX公司,現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生嚴重分歧,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夥。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____________元,甲方確認本協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行合夥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爲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甲方退夥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9

退夥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________公司,現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生嚴重分歧,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夥。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________元,甲方確認本協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行合夥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爲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夥後,________公司在甲方退夥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夥後,________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

第七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爲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資訊。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__________

1、__________,(性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 。

2、__________,(性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 。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性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 。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__________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__________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條:_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公司主要經營

技術研發、商務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移、高技術產品生產、銷售等。企業管理諮詢,新能源、節能減排、環保等。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貿易、培訓。從事企業管理科技、商務科技、技術科技、展覽展示,從事經營工藝禮品、電腦產品及配件等產品的銷售。

第三條公司經營宗旨和目標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爲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新能源領域、節能減排、環保的技術進步,產業的繁榮與發展,成爲國際一流的企業。

第四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個,分別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母公司持有知識產權,在以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時,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權使用權,知識產權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東並可以控股。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各方認可,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各方股比即各方註冊資金的出資比例。

如因股東出資有困難,可向其他股東進行個人借款,應在一年內歸還,利息雙方約定,在同期國家銀行貸款利息2倍計算,並履行借款手續。各股東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積極幫助其他股東籌集資金。公司借個人資金,按國家銀行貸款利息的2倍計算,限期歸還。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運作中,支出資金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開辦費用;待融資成功或公司盈利後,再進行給付。

第六條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商定時間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七條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王旭升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十條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在以後的擴股或引入投資方時,保證原始股東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4、如有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條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股東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經股東討論決定,成立董事會,選舉_____任董事長;_____爲董事,兼任首席技術官;_____爲監事。_____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經股東討論,選舉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可連選連任。從第二次選舉後的任期爲每任*年,如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誤等可經董事會討論隨時罷免。

重大事項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

爲了使公司快速增長,_____公司將與_____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支援,由雙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產生的利潤,分配順序:首先保證補足註冊金;

二、補足前期各方爲公司支付的費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資;

四、留足企業發展基金;

五、分紅。

第十五條各股東按股比預先交付總計__________萬元,作爲租房、註冊公司費用、購置辦公用品等的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爲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覈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建立帳戶。

爲加快註冊進度,可由股東甲方先墊付部分資金作爲成立公司的租房、購置辦公用品、註冊等費用,在股東協議簽字一週內各方交齊開辦費用。

第十六條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由__________委託人負責安排,各股東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十八條公司如有不同意見,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各方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1份,公司儲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因,根據本合夥企業協議的有關規定,決定退夥。

第二條:(企業名稱)雖然是登記在甲方名下,實際上是由甲、乙、丙()共同合夥經營管理的。

第三條: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茲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同意乙方退出合夥。

第四條:乙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爲本協議生效之日。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包括退夥前及退夥後,由於經營商鋪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均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後,商鋪由甲方繼續經營,商鋪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額支付清乙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六條:本協議簽字時商鋪所有的證照和印章(包括

)已交由甲方持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退夥補償款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當按應退補償款的_____%向乙方賠付遲延履行債務的利息。

2、如甲方逾期支付清乙方退夥補償款達天的,則視爲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將商鋪的資產(包括商品)進行拍賣,並對拍賣所得款進行優先受償,甲方對此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3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爲經營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

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

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

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至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4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

第七條:經營場所: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爲 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資訊。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

1、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2、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七章 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原合夥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原合夥人: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建,根據《合夥協議》及《入夥協議》發放此證。

茲證明 是合夥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爲有效。

特此爲證。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爲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減息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減免利息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認,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對乙方享有下述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債權,並承擔償還責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甲方開立的帳戶上備足還款資金並自行轉帳,分_____次還清甲方貸款本金餘額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本_________元及剩餘利息。)

三、乙方全部履行上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後,甲方同意減免上述乙方所欠利息,並向乙方發送《減免利息通知單》(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_______________(合夥企業名稱)合夥人_________(姓名)因_________(原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二、其他合夥人與_________(退夥人)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三、退夥人應繳清其在合夥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四、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退夥人與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退合夥人和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退夥人(簽章):_________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______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_名字爲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面積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

(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夥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銷;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稅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19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

合夥人三:身份證號: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

合夥人五:身份證號:

合夥人六:身份證號:

合夥人七:身份證號:

合夥人八:身份證號:

合夥人九:身份證號:

合夥人十: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總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圓,¥:萬。

1。出資的形式:。

2。出資的形式:。

3。出資的形式:。

4。出資的形式:。

5。出資的形式:。

6。出資的形式:。

7。出資的形式:。

8。出資的形式:。

9。出資的形式:。

10、萬,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爲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爲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爲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爲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透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

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爲,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聲明,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透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爲準則,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爲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爲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賬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爲,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戊方不實際出資,所有出資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實際投資達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

由於戊方將五方共同合夥的企業登記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甲乙丙丁四方,導致五方合夥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夥關係。

茲爲就因合夥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契約條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爲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由戊方承擔,之後由甲乙丙丁繼續經營管理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與戊方再無關係。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簽字時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應該立即負責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並負責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繼續正常營業。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負責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合夥經營。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應支付戊方的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整在簽字時交由中間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後,根據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權,中間人方可將該款交付戊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時將戊方退夥補償款交予中間人保管,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如果退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戊方未付清從而導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該類款項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響____________正常經營引起的所有損失由戊方承擔,每逾期一天戊方應該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立即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爲每天________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_天開始計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從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戊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爲每天

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天開始計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戊方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標準爲由於不及時過戶導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損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標準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1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_____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XXX。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_____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2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爲經營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_______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_______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_______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_______(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度從每年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3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爲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止,共______________年。

2、合夥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_____日 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甲方: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合同書樣本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

第七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其權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爲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資訊。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__________

1、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

2、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

第四章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______乙 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______乙 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______乙 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

第十五章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______乙 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其權限是:__________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______乙 方應當在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_章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__________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______乙 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條:_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