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模板18篇)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模板18篇)

茲將下列耕牛向保險公司投保耕牛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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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牛│畜齡│畜性│毛色│特徵│保險金額│保險費│帳面或│投保成數│

│種類│││││││市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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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保險金額: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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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總數:人民幣萬仟佰拾元角分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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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限: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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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投保人:│

││地址:│

││電話:│

││投保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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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2

保險代理協議

保險代理協議

)________代字第____號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協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協議及相關檔案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協議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協議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協議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 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協議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協議(協 議)或代理協議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檔案,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協議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3

茲將下列耕牛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耕牛保險

耕牛< xml:namespace prefix="O">

種類

畜齡

畜性

毛色

特徵

保險金額

保險費

帳面或

市價金額

投保成數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保險費率: %

保險期限: 個月 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備註:

投保人:

地址:

電話:

投保日期: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帳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檔案、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儲存的表格和檔案,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5

本公司依照耕牛保險試行條款及在保險單上註明的其它條件承保被保險人________的下列耕牛:

被保險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收到保單後請覈對,如有不符,應即辦理更正。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6

關於保險公司代理合同根據保監會日前下發《關於規範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與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簽署個人保險代理合同時,應當在合同顯著位置明示不屬於勞動合同,同時,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適用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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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7

這個各個公司應該都有所不同,你和保險公司的哪個部門的那個負責人籤的協議,最好找他去。如果是書面協議的話,上面應該有合同約定期限,如果沒有到期的話,可能會要求賠違約金之類的。這個要看你的合同書上是怎麼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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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8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爲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爲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透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9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儲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儲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告知:委託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託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風險告知:代理關係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爲民事法律行爲,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並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託人應注意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對授權範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0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爲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爲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透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1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帳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檔案、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儲存的表格和檔案,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

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

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帳戶收款。

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

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檔案、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儲存的表格和檔案,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帳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檔案、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儲存的表格和檔案,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作爲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爲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4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資訊。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資訊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_______(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_______號《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本保證人自願爲《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______________ ,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爲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人爲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說明:

(一)保證人爲自然人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個人收入和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

(二)保證人爲法人單位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複印件(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和開戶銀行證明。

合同續簽協議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原合同條款續簽合同。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人爲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人爲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5

被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許可證號碼:

負責人: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日,遇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資訊。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6

委託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一案______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爲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爲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______%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爲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______%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______%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支付。

3、乙方在代爲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______%的金額爲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______%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爲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__%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爲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 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7

與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訂立合同之前要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
第二,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
第三,嚴格審查合同的實質和形式要件;
第四,要對合同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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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代理合同實用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儲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儲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____,____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