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簡單7篇)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1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簡單7篇)

甲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

現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託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週期爲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_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爲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_______保險,甲方應及時爲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簽訂時間: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 鑑證人:(簽章)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李三,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者在提起勞動仲裁時,一定要明確自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只有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才能及時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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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4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座落位置:_________(物業詳細的路街道巷門牌號)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爲保障本物業的依法與合理使用、維護、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營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環境,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與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公約(以下簡稱本公約)。

第二條 公約效力

本公約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 管理方式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透過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業主大會設立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

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與任期、工作經費、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項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依法作出約定。

第四條 業主權利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法定權利。

(二)與其他業主一同對本物業實施管理。

(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監督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

(四)提出修改本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五)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六)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七)合理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權利;對其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

(九)投訴本物業區域內裝飾裝修等影響業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隱患,以及其他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與工作的行爲。

(十)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業主義務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自覺遵守本公約,以及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在與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有關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約,並承擔連帶責任;在轉讓所擁有物業時,告知受讓人遵守本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大會作出的有關決定。

(二)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三)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標準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四)維護本物業公共場所(地)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共用設施設備的良好,注意保護環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綠化、環境保護等相關管理規定;主動清除所灑落在共用場地的物品;自覺恢復所污染、破壞的地面原樣。

(五)配合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的維修養護。責任人承擔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賠償責任。

(六)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在工程開工前,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清楚物業管理企業告知的關於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主動配合物業管理企業依據有關規定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避免房屋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使用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時,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自用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的,自行支付相應費用。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時,按規定或約定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不進行維修養護,視爲同意由物業管理企業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維修養護,並按規定或約定分擔維修費用。

(八)安全使用水、電、氣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按規定處理、報告。預留緊急聯繫方式,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九)_________。

第六條 物業使用禁止行爲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不得有以下行爲:

(一)擅自改變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二)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三)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走廊、屋面、平臺、道路、綠地、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共用部位、設施設備及公共場所(地)。

(四)損壞或擅自拆除、截斷、改變連接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設施設備。

(五)不按規定堆放物品、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六)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

(七)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豢養寵物等。

(八)踐踏、佔用綠化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九)影響市容觀瞻或本物業外觀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等。

(十)違反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管理規則,隨意停放車輛,鳴喇叭。

(十一)製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休息時間製造噪音污染。

(十二)擅自在房屋外牆上安裝遮陽光簾、遮蓬、花架等其他結構,不按設計和指定的位置安裝空調外機且不進行滴水、加固處理。

(十三)使用電梯時超載、運載粗重物品,在轎廂內吸菸、張貼、塗畫或損傷內壁。

(十四)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爲。

(十五)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爲。

(十六)_________。

第七條 選聘與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須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透過,由業主委員會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效力不隨物業所有權的變化而喪失。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服務費由全體業主按其擁有物業權屬份額大小共同分擔,並在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清。業主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其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九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建立專項維修資金,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其繳存標準、管理、使用和監督執行成都市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幢或一戶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不足首次專項維修資金30%時,由業主委員會向該幢或該戶房屋業主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對不執行成都市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繳存、續籌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由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告,並代表其他業主依法對當事人予以起訴。

第十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依法經營

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和收益分配:

(一)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二)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部分,歸該幢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並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三)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並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四)_________。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與業委會工作經費

本物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工作所需的經費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不包含在本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費中,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籌集和管理。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籌集和管理使用按照業主大會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並對使用情況定期公告和接受業主質詢。

第十二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險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由全體業主按其擁有物業權屬份額大小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其費用進入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由實施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管理企業代行辦理相關手續;業主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自行辦理。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糾紛民事訴訟

因物業管理糾紛而引起民事訴訟的,其費用由當事人依法承擔;提起共同訴訟的,經當事人授權,推薦訴訟代表人具體實施,其費用由參加共同訴訟的當事人依法承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因違反本公約,造成其他業主、使用人等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當事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物業交付他人使用的,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違反本公約的,由業主委員會督促改正,也可由相關當事人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含義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含義:

(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內部,由整幢房屋的業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爲整幢建築服務的房屋等。

(二)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或者單幢房屋內,由業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電梯、供配電設施設備、消防及安全監控設施設備、公益性文體康樂設施、綠地、道路、路燈、非經營性停車場所和有關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六條 公約透過

本公約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透過,自透過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公約修改與補充

業主大會會議透過的有關本公約的決定均是本公約的組成部分;本公約的修訂經業主大會會議透過;本公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會議補充。

第十八條 公約備案

制定和修改的業主公約,按規定報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公約儲存與執有

本公約業主各執1份,業主委員會儲存3份,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各1份。

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物業名稱)物業管理業主大會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5

甲方:_________ 實習單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實習學生: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一、甲方

1. 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實習,實習時間爲 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前止,如雙方願意可適當延長實習期。

2. 甲方爲乙方提供實習工作補貼或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

4.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與業務指導。

5. 在實習過程中,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乙方應與甲方溝通,研究處理辦法。

6. 乙方因違反甲方相關管理規定或國家法律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者,甲方可終止丙方的實習,並有權向乙方索賠。

7.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內工作或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時,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

甲方相關規定對待乙方。

8.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及時發放甲、乙兩方確認的實習補助及相關待遇。

9. 在乙方順利完成實習期的前提下,甲方將向乙方開具《實習鑑定表》;如乙方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而未能完成實習,甲方有權不開具《實習鑑定表》。

10. 乙方實習期滿併成功獲得有效畢業證後,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乙方可繼續留在甲方工作,成爲甲方的正式員工,與甲方簽訂正式勞務合同。

二、乙方

1. 實習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社會治安條例及乙方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從事違法違

規活動,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的法定節假日、事假及病假按照甲方管理規定執行。

3. 乙方如因健康或特殊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實習,必須提交有關證明檔案並獲得甲方同意,且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返程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4. 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

5. 乙方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根據實習內容撰寫的論文在向甲方以外的其它單位或個人公開前,須經甲方許可。

6. 乙方實習結束時(不管何種原因導致實習結束),須向甲方辦理全部交接手續,將歸屬於甲方及向甲方借用的文檔、資料、設備及其它資源和財產一併交還甲方。

四、其他條款

1. 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可隨意終止本協議。

2. 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中有關保密、知識產權、違約或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條款,不因本協議終止或解除而失效。

4. 所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檔案予以確認,該書面檔案將被視爲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年___月___ 日 __年___月___ 日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號___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樓___號的房屋___間(套),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交納方式爲____支付,計人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元)。

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

先付後用。

以後每個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

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噸,電____度,氣____方。

第七條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

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模板7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都市勞動和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___年齡: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社會保障局監製

簽約須知

1、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 》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切商的,經協商一致後明確填寫在空格內;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甲方 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按照國家就業准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勞動者簽訂違背其意願的勞動合同。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應由勞動者持有的合同文字,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爲保管。

11、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的內容和範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年

2、無固定期限:自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工種)工作。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 由 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

甲方 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

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

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

勞動保護。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

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

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工資爲_____元 ,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爲_____元 。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 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

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

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

甲方 支付乙方的工資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 乙方工資150%的工

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 乙方工資200%

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可低 乙方工資300%的工

資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

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

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單位的財物和資訊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

第二十九條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情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約定事項: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

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

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