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用菌產品買賣合同

北京市食用菌產品買賣合同

北京市食用菌產品買賣合同

出賣人: 簽訂時間:

買受人: 簽訂地點: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名 稱

交貨

時間

品種規格

單位

(kg)

數量

保護價

(元/kg)

總金額

(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標準執行。外觀質量: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

第三條 菌種的提供方式爲□買方提供:□賣方自備;買方提供菌種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爲: 。對菌種驗收的方式爲 。菌種價格爲

元/瓶,合計: 元;菌種價款結算方式爲□於 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第四條 定金:買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支付收購定金

元。交貨時定金(□抵作收購款/□返還買方)。定金支付後,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負擔:由賣方送到買方指定的 投售點。

運輸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八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