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檔案協議標準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本着雙方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願將檔案、資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檔案、資料所屬年度爲_________到_________;檔案數量爲_________卷,具體見交接清單。 三、乙方的檔案寄存保管期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按標準向甲方繳付寄存費_________元后,雙方辦理寄存檔案的交接手續。 五、寄存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須提前退回寄存檔案的,甲方不退還寄存費。 六、寄存期滿乙方如需延長寄存期,應重新簽訂協議。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檔案受損,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2.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3.負責寄存檔案的管理、統計、查尋、檢索。 4.擁有寄存檔案的管理權,有權查驗利用者的身份證明。 5.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九、乙方權利義務 1.寄存檔案應具有儲存價值,經過整理,編目,也可委託甲方提供有償整理編目服務。 2.應按收費標準向甲方繳納費用。 3.查閱利用寄存的檔案應出示寄存者有效證明(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工作證)。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檔案不再收取檔案利用費。 4.對寄存的檔案擁有所有權。寄存期滿,如不繼續寄存須在期滿後60天內取走所寄存的檔案。 5.享有優先利用權,並可以對其檔案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 6.對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蟲蛀、黴變、遺失等問題,有權要求賠償。 十、本協議執行過程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