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保管合同(不定期)
甲方(寄存人):
身份證號:
乙方(保管人):
身份證號: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等原因,將附件“保管物品目錄”記載的物品寄託乙方保管,而乙方願按照約定接受保管,本保管物於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二、本合同所稱保管爲不定期限,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乙方亦可隨時要求返還保管物,但應給對方合理的準備時間。
三、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爲甲方的完全所有,不存在糾紛、不法因素等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導致乙方遭受損害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約定的保管爲無報酬,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費用或報酬。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除外。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在保管期間對保管物的使用權利:
1、乙方自己或其家屬有權使用保管物。
2、乙方不得許可其它第三人使用。
六、保管期間,保管物的自然損耗(包括乙方根據協議約定正常使用保管物所導致的正常損耗),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保管要求:
1、保管地點限於:____________。
本協議約定的保管地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
2、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進行保管。
3、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人代爲保管保管物。
八、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保管物受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保管物的返還應在保管地點進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