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承包保證合同

買賣承包保證合同

買賣承包保證合同

編號:(工 字)第 號

(供貨商):

鑑於貴方與 (以下簡稱“總承包商”)就 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爲 的《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總承包商的申請,我方願就總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約定的貨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

本保函所稱貨款指 。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貨款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 元(大寫: )。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約定的總承包商應履行支付貨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 日。

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貨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爲支付。總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貨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爲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總承包商未支付貨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總承包商因貨物質量發生爭議,總承包商拒絕向貴方支付貨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爲支付的,還需提供 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的說明。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後,在 工作日內進行覈定後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總承包商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總承包商的另行約定,免除總承包商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徵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