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通用版本範本
甲方(存貨方):
乙方(保管方):
根據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將貨物存放於乙方倉儲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倉儲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具體資訊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6、乙方對倉儲物有其他特殊要求:
7、甲方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甲方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存儲要求。
第二條倉儲地址及倉儲條件
倉儲地址位於:
貨物倉儲地需滿足的條件爲: ,甲方將貨物存放於乙方倉庫,視爲乙方的倉儲條件已滿足甲方需要的全部倉儲條件。
第三條倉儲時間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日
2、甲方要提前提取倉儲物的,應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雙方對倉儲費進行結算無異議後,方可提前提取貨物。
第四條倉儲費用及支付
1、倉儲費用計算標準爲( )
2、支付方式:( )
第五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1、甲方交由乙方倉儲保管的貨物,應當提交貨物有關的憑證,確保貨物
不存在權屬爭議。
2、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對甲方交付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乙方驗收時發現
入庫倉儲物與約定不符合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對倉儲物進行驗收,決定倉儲入庫的,應向甲方給付倉單,倉單作
爲甲方或者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的憑證。
4、甲方要變更倉單持有人或提貨人的,應當由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後,變更方可生效。
5、倉單應當經乙方蓋章,倉單內容爲:
(1)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
(2)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件數和標記:( )
(3)倉儲物的損耗標準:( )
(4)儲存場所:( )
(5)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 )
(6)填發人、填發地和填發日期:( )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倉儲物進行必要的入庫檢查,乙方應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應當確保交由乙方倉儲的貨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如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當妥善保管倉單,並承擔因倉單保管不善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責任。
4、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倉儲費及因倉儲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入庫倉儲物發現有變質或者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因甲方自身處理不及時導致貨物損壞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儲存期間屆滿,甲方未在存儲期間屆滿時提貨的,乙方有權加收甲方的倉儲費,加收倉儲費的標準由乙方自行確定。
3、因倉儲物的性質、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儲存期及甲方原因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倉儲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本合同中註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乙方通知後,甲方不及時處理,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已通知出庫或倉儲期已到,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甲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 元/天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由於出庫憑證、倉單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5、甲方逾期支付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金額1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解除。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5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相關政府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生效。如授權代理人簽字的,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提供委託授權書。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掛: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