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承攬)合同

定做(承攬)合同

定做(承攬)合同

甲方(定做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承攬人): 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及相關說明

二、定作物的質量

1、雙方按樣品生產,應在生產前進行封樣。

2、定作物(模具)適用成型的塑料原料爲 。

三、技術資料與圖紙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將技術資料或封樣樣品交付給乙方。

2、雙方對履約過程中知悉的技術資料與圖紙、封樣樣品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

四、定作物的交付與運輸

1、乙方的交貨期限爲 天,自預付款到乙方帳戶之日算起,預付款爲合同總金額的30%。

2、乙方應在約定期限內向甲方交付模具,運費由乙方承擔,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3‰的違約金。

五、定作物的驗收

1、乙方在模具製作完成發貨前,甲方應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40%的貨款,並開具發票。

2、定作物(模具)到甲方工廠後,乙方須派技術人員到甲方調試生產出合格產品後,甲方付20%的款項。

3、餘款10%爲質保金,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時付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負有及時交貨與質量保證的義務。

2、甲方負有及時接收貨物與付款的義務。

3、雙方均應恪守履約,若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爲維權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取證費等。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如有爭議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發生糾紛,由甲方工商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乙方執一份,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代表: 蓋章 簽約代表: 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