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書

煤礦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書

煤礦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書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簽訂2011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目的是爲了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11年度安全生產。其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放炮員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上崗證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按照操作規要求進行爆破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3、堅持領退制度,當班未用完的雷管、炸藥、當班及時退庫,嚴禁私自帶走和存放其它地方。

4、經常檢查和維護好放炮工具,發現放炮器失靈或其它問題要及時帶出地面維修。

5、遇到拒爆現象時,爆破員必須按規定程序處理瞎炮,不推掏瞎炮眼。

6、嚴格按照《爆破安全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履行好本職工作。

7、嚴格按“一炮三檢制”和“三人聯鎖放炮製”的原則執行

8、裝炮時,用木杆裝藥,黃泥堵塞炮孔。不準用金屬桿代替炮棍,不得用鐵器或用電雷管代替尖棍扎眼,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面插入藥卷或捆在藥捲上,嚴禁用砂石塊代替泥球堵塞炮孔。

9、領用炸藥,雷管必須分袋、分運、分拿、分放,爆破結束後,將剩餘材料如數及時交回庫房保管,不準放在井下和宿舍及其他地方。

10、裝炮時,必須撤出其他人員,放炮器,放炮線由放炮員自己管理,裝配引藥時,先把藥卷頂部封口開啟,用木棍在藥卷中扎孔,然後將電雷管全部裝入藥卷,腳線纏繞固定,並將封口扎住,並把腳線末端扭結。

11、放炮前必須派人到各通道口值班,放哨或掛放炮警告牌,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啓爆作業。

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責任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