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協議

抵押借款協議

抵押借款協議

{子問題開始}抵押借款協議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 本合同雙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子問題開始}借款條款{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一、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元)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每萬元貳佰元計算。 四、借款期限:十二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借款本金歸還和利息的支付: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期限屆滿未能全部歸還本金和利息,乙方除照付利息外,還應按欠款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給付甲方。

六、抵押人應保證該抵押物權屬沒有爭議,且本人及其家人不得以該房屋是唯一住處等任何理由抗辯執行。 {子問題開始}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並經公正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和抵押登記部門各存一份。 三、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甲、乙雙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