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開挖安全協議書

基坑開挖安全協議

基坑開挖安全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將甲方聯合廠房與成品場方之間的基坑開挖業務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專項施工方案、事故應急預案、施工人員名單、購買保險憑證及操作證件、進度計劃等相關資料。

2.進行施工的人員、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乙方不得安排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進行施工時,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基坑開挖的基本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熟練操作程序。

4.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員,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

5.操作人員每天上崗前,首先必須檢查機械的各個部件是否正常,機械各項性能是否滿足要求,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6.操作人員上崗時,不得嬉鬧、打耍、不得酒後上崗、不得在施工現場吸菸。應相互配合,不得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乙方操作人員由於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在施工前,應由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完善簽字手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含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乙方操作人員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私自做出職權之外的決定;如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優選要求乙方退場。

9.乙方應確保每天施工完畢後,應對基坑開挖現場(特別是臨邊)採取警戒或其他有效防護。

1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