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開挖安全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將甲方聯合廠房與成品場方之間的基坑開挖業務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專項施工方案、事故應急預案、施工人員名單、購買保險憑證及操作證件、進度計劃等相關資料。
2.進行施工的人員、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乙方不得安排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進行施工時,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基坑開挖的基本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熟練操作程序。
4.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員,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
5.操作人員每天上崗前,首先必須檢查機械的各個部件是否正常,機械各項性能是否滿足要求,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6.操作人員上崗時,不得嬉鬧、打耍、不得酒後上崗、不得在施工現場吸菸。應相互配合,不得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乙方操作人員由於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在施工前,應由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完善簽字手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含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乙方操作人員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私自做出職權之外的決定;如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優選要求乙方退場。
9.乙方應確保每天施工完畢後,應對基坑開挖現場(特別是臨邊)採取警戒或其他有效防護。
1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