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當事人調查收集證據申請通知書

准許當事人調查收集證據申請通知書

准許當事人調查收集證據申請通知書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於××××年××月××日向本院申請調查收集……(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名稱)。

經審查,你方的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本院予以准許。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①本通知書送達申請方。

②本通知書的內容,人民法院可以口頭告知當事人,並記入筆錄,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