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作出資協議書

股東合作出資協議

股東合作出資協議書

股東出資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甲方(出資人):****,身份證號:      

{子問題開始}乙方(出資人):****,身份證號: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稱:甲乙雙方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於201*年*月*日成立。

2、經營範圍: 以工商登記的經營範圍爲準 。

3、註冊資本: * 萬元。

4、公司住所:*****。

5、法定代表人: *** 。

(以上資訊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爲準)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股東佔股比例

1、甲方投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2、乙方投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公司組織結構及財務管理

1、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擔任。

2、公司監事由股東共同委任。

3、公司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委任,對財務支出均有決策權。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子問題開始}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爲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費用承擔

1、*****有限公司設立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承擔,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見清單附錄)。

2、實際執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甲乙雙方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股東出資協議書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甲乙雙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甲乙雙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甲乙雙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保密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7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子問題開始}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子問題開始}第十七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