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聘用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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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聘用合同範本

質檢聘用合同範文一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用人:(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承建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施工需要,爲了加強施工技術力量,決定聘用乙方爲該工程質檢員,爲了明確雙方在今後工作中的責、權、利關係,經協商一致,具體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

三、乙方工作崗位職責範圍:

1、在項目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檢查監督施工組織設計的質量保證措施的試驗,組織建立各級質量監督體系。

2、嚴格監督進場材料的質量、型號和規格。監督班組操作是否符合規程。

3、按照規範規定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驗方法和驗收評定標準、正確的進行自檢和實測實量,報各項檢查表格。對不符合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質量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提出返工意見。

4、提出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制定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保證措施建議。

5、對工程的質量事故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四、聘用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後合同自動終止。

五、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計算、發放

1、乙方實行月工資,每月 4000元人民幣、不足一月按月工資/天數計算。工資包括各種福利待遇。

2、乙方可在工程期間預支生活費,不超過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3、工資發放時間是每月若發放日適逢週末或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結束。

六、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應達到25天以上,否則,每月出勤率少於五天時,建設單位所進行的處罰由乙方承擔,從工資款中扣除。

七、乙方在工作中,應自行解決伙食、住宿問題,若有事需向甲方請假,不得擅自離崗。

八、乙方應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則,發生一切大小事故時,其一切責任自負。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違反甲方和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有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處理。

十、其他條款:

1、乙方在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組織安排,積極與甲方探討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對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項目進行更改,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自雙方簽訂本聘用書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單方解聘,否則,建設單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後失效。

甲方:簽約人(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檢聘用合同範文二

甲方(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地址: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

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食品化驗資質證書編號:

(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以下稱乙方)爲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12 年 08月 0 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 至2013年 07月30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食品化驗員,屬於質檢部門。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不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待遇

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爲 1200元/月, 每月滿勤獎金爲 300_元, 生活補貼400 元/月。基本工資每年遞增 100元/月。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乙方不得遲到,無故缺勤,每週遲到3次,當月缺勤3天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辭退。並扣其風險保證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離職

由於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天透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30 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後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六、風險保證金

爲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2000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爲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元.

七、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於年月日進行工作並於當日計算工資.

八、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質檢聘用合同範文三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