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勞務工程量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將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責任,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經雙方充分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1條工程名稱:
第2條工程地點:
第3條工程內容: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不定樓號、不定工程量。
2、承包方式:包工、包質、保安全。
第4條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1、工程量按實際面積計算,門窗洞口空方不計入。
第五條工程質量保證
1、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在保質期內底層粉刷石膏密實不空鼓,膩子不脫皮。
2、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本合同項目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達到本款要求。
3、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提請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款額按當月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完成的工程量價值80%結算,乙方承包範圍內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95%,餘款5%作爲工程保證金,保期1年,到期無質量問題後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乙方。
2、在保修期間乙方必須做到隨叫隨到做好保修服務工作,質保期間如果乙方不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重新僱用他人維修,所有發生的費用甲方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支付維修費用。
第八條甲方、乙方責任範圍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工人住宿的位置。
2、按第六條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3、負責提供與施工相關的資料。
4、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確定的施工圖及總包要求施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並交付使用。
2、乙方進場人員由專人管理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3、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工作。
4、在乙方的施工範圍內發生的人員及財產意外事故與損失或由於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的對不屬於乙方人員的傷害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乙方職工的疾病及工傷事故的治療亦由乙方負責並支付相關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違約方須在對方要求的時間內恢復原狀或達到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的條件,否則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任何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無故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造價)10%違約金。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價款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分項單價
1、1#樓
2、2#樓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