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產品購銷合同

電子電器產品購銷合同

電子電器產品購銷合同

{子問題開始}電子電器產品購銷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買賣雙方所簽訂的產品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及金額(人民幣)

序號

產 品 名 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小計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計金額

第二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第三條: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甲方貨到 月 日後,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經乙方授權代表當場試驗貨合格後,乙方收到產品向甲方付 %設備款, 月 日結清全部貨款。如乙方違約拖欠甲方貨款,每月付甲方總貨款 %的管理費。

第四條:質量保證

1、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 的質量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規定的性能、技術參數的要求。

2、賣方提供廠家生產證明,保證正廠真貨。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合同中所訂 ,售後服務按照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七天內如有質量問題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換。其它售後服務按照相應產品保修手冊三包憑證執行。

2、買方維修 需儲存好保修卡和購機發票。丟失保修卡或購機發票,後果由買方自負。

3、由於買方和消費者人爲損壞(如摔壞、雷擊、其它物件受潮、灰塵、通風不好、散熱不良毀壞)或其它自然災害毀壞,不在保修範圍內。(買方必須在二個至三個月內清掃一次灰塵)

{子問題開始}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七條:其它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不會直接或間接導致侵犯任何國家、地區的第三人擁有的或使用的知識產權

第八條:合同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2、本合同適用於中國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動、修改、補充,須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並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4、任何經買、賣雙方同意的有關合同的改動、修改、補充的書面檔案均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爲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 法定(或授權)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