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修訂)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修訂)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修訂)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修訂)

(《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於 2007年6月19日發佈實施;2013年8月12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 )

尊敬的客戶:

爲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敬請您逐字逐句地認真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檔案內容。本合同的所有內容都與您的利益息息相關。如有任何疑問,敬請垂詢。我公司將竭誠爲您服務。

本合同已於201X年X月X日獲得中國期貨業協會關於本合同文字備案審查合格的通知(協會發文號),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字。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 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期貨交易採取保證金交易方式,具有槓桿性風險,可能產生巨大虧損,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您應當充分理解並遵循“買賣自負”的金融市場原則,充分認識期貨交易風險,自行承擔交易結果。

您在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導致您的帳戶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於規定時間內存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業務規則規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這種情況可能在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五、由於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期貨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當日交易所或結算機構的結算數據爲依據。如果您利用盤中即時回報的交易結果作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國證監會關於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規定,將可能會影響您的期貨保證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聯網進行期貨交易時將存在但不限於以下風險,您將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一)由於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網絡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導致交易系統非正常執行甚至癱瘓,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等情況;

(二)由於網上交易系統存在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等攻擊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導致交易系統故障,使交易無法進行及行情資訊出現錯誤或延遲;

(三)由於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從而使網上交易及行情出現延遲、中斷、數據錯誤或不完全;

(四)由於您未充分了解期貨交易及行情軟件的實際功能、資訊來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風險,導致您對軟件使用不當,造成決策和操作失誤;

(五)您的網絡終端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期貨公司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容,可能導致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六)如果您缺乏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交易失敗或交易失誤;

(七)您的密碼失密或被盜用。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所有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當全面瞭解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及期貨公司的業務規則,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僅對自然人客戶而言)等,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期貨交易。

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簽字:      ??????????

(機構加蓋公章):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客戶須知

一、客戶須具備的開戶條件

客戶應是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自然人開戶須是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

客戶必須以真實的、合法的身份開戶。客戶須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客戶須保證所提供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開戶檔案的簽署

自然人開戶的,必須由客戶本人簽署開戶檔案,不得委託代理人代爲辦理開戶手續。

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機構客戶開戶的,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開戶手續、簽署開戶檔案。委託代理人開戶的機構客戶應當向公司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開戶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其他資料。

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應當遵守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和各期貨交易所關於特殊單位客戶開戶的規定。

三、客戶須知曉的事項

(一)知曉期貨交易風險

客戶應當知曉從事期貨交易具有風險,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仔細閱讀並簽字確認《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二)知曉期貨公司不得做獲利保證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爲不可能或者是沒有根據的,期貨公司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共擔風險。

(三)知曉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客戶應當知曉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也不得要求期貨公司或其工作人員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全權委託指期貨公司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四)知曉客戶本人必須對其代理人的代理行爲承擔民事責任

客戶代理人是基於客戶的授權,代表客戶實施民事行爲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客戶名義進行的行爲即視爲客戶自己的行爲,代理人向客戶負責,客戶對代理人代理行爲的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五)知曉從業人員資格公示網址

有關期貨公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訊可以透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和核實。

(六)知曉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有關規定

爲保障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客戶應當知曉並遵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保證金存取的規定,應當確保將資金直接存入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告的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帳戶,期貨保證金的存取應當透過客戶在期貨公司登記的期貨結算帳戶和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帳戶轉賬辦理。

(七) 知曉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帳戶和結算資料的查詢網址

客戶可以登入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c.

com或),瞭解有關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帳戶資訊以及期貨公司爲客戶提供的結算資訊。

(八)知曉應當妥善保管密碼

客戶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密碼、資金密碼、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其他與期貨交易相關的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所有操作均視爲客戶本人的操作,客戶必須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密碼泄密所帶來的損失。

(九)知曉並遵守期貨交易所有關異常交易、實際控制關係帳戶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對自買自賣、頻繁報撤單及其他異常交易行爲和實際控制關係帳戶的有關規定。

(十)知曉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

客戶參與連續交易的,應當認真閱讀期貨交易所關於連續交易的業務規則及期貨公司有關連續交易的規定,充分了解並遵守連續交易在交易時間、開戶、資金劃撥、風險控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特殊規定。

參與連續交易是指客戶在日盤收市後持有連續交易品種頭寸或在連續交易期間買賣連續交易品種合約。

(十一)知曉從事中間介紹業務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證券公司從事中間介紹業務限於以下服務內容: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資訊、交易設施;

3.協助期貨公司向客戶提示風險;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帳戶爲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號或者期貨結算帳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不得爲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擔保。

(十二)知曉反洗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不得利用期貨帳戶從事洗錢活動,知曉期貨公司作爲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義務,客戶應積極配合期貨公司開展反洗錢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風險等級劃分、帳戶實際控制關係申報等。

客戶存在洗錢行爲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知曉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有關規定

期貨公司根據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則的各項要求對客戶進行適當性評價。評價結果不構成對客戶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客戶的獲利保證。客戶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爲由拒絕承擔期貨交易結果。

(十四)知曉有關休眠帳戶的規定

客戶應當知曉並遵守證監會有關休眠帳戶的規定。客戶帳戶被認定爲休眠帳戶的,將被限制開新倉交易權限,如需轉化爲非休眠帳戶,應按照規定申請激活。

休眠帳戶是指同時符合開戶時間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無持倉、最近一年以上無交易(含一年)、結算後客戶權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4個條件的帳戶。

以上《客戶須知》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請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簽字:          

(機構加蓋公章):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