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書(保健品系列合作)

合作協議書(保健品系列合作)

合作協議書(保健品系列合作)

合作協議書(保健品系列合作)

立協議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棄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開發、生產、經營""×××""×××項目。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系採用高新技術開發的新一代純天然保健食品,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市場前景預測,已得到雙方確認。

二、×××系列產品的生產配方由乙方提供,作價  萬元,並以此作爲出資的一部分。

產品配方在作爲出資提供後,其所有權歸雙方共同享有。

三、雙方出資比例各佔投資總額的  %,其中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現金和技術出資。

四、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對外債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經對方同意及清算前提出退出合作。

五、×××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以甲方名義進行,其運作模式按甲方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執行。

如需另行吸收股東組建公司,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協議,以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律師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應信守。如有違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本着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訴諸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在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