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借款協議,值得收藏!
{子問題開始}參考文字{子問題開始}(債權人角度){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借款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子問題開始}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子問題開始}借款人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子問題開始}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子問題開始}保證人之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 於 年 月 日向出借人申請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對出借人之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就本借款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子問題開始}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寫: 元整),用途爲 。
2、借款人收款賬號爲: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寶帳戶收款的,收款帳戶爲:
4、如借款人收款帳戶爲其他人的,則出借人向本協議指定帳戶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賬
戶支付出借款項的,視爲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履行完畢出借義務。
5、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出借人將出借款項支付給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爲 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 {子問題開始} 利息
1、借款期內,借款人按年息 %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 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屆滿或視爲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還未償還完畢本息的,雙方在本協議
中直接確認確認將未償還的本息總金額計算爲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爲計算基數,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3、出借人利息收款帳戶爲: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帳戶的,以出借人書面指定爲準。
5、借款期屆滿或視爲借款期屆滿後,借款利息爲期款期內利息上浮50%。
第三條 {子問題開始} 還款
1、借款期限屆滿或視爲借款期限屆滿的,借款人應立即還款,先息後本。
2、借款人每月還款,超出當月利息的,剩餘部分視爲借款人歸還的下月利息,以此類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內償還的借款期內所有利息償還完畢的,剩餘部分才視爲歸還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在履行期滿後日內償還,包括借款人應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條 {子問題開始} 擔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配偶對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3、擔保及保證的範圍爲: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複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等。
4、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爲自借款人還款期限屆滿後三年。
5、保證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6、就抵押物、擔保物拍賣變賣後的價款清償順序爲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複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債權人墊付的訴訟費及保全費、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證人或其配偶,被發現在本借款前有不誠信或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的;
(2)借款人與配偶離婚的,含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訴時即已視爲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
(4)保證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大可能虧損,虧損金額可能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
(6)其他可能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後 日內,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及合理費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之日,即視爲借款期屆滿。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子問題開始} 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文書、法院傳票、判決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簽收的,均視爲已經送達。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第八條 {子問題開始} 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簽字後生效。
以下爲各方簽字欄,無正文。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