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訴答辯狀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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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就申訴人不服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石民二終字(_____)字第_____號民事判決書申請抗訴一事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申訴人在申訴中所言事實和理由與其在原審中所言事實與理由別無二致,除了自己的慷慨陳詞外,無任何有效的證據支援其主張,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人民檢察院應依法駁回其申訴。

(一)關於申訴人提出的“對安某某的護理”問題。_______醫院對病人的護理實行的是整體護理。整體護理是通行於國內外的一種行之有效的護理模式。我國醫療機構實行的也是整體護理。整體護理由各級護理人員組成,包括護士長,主管護士,護士以及護士助理等。在安某某的住院病歷中明確記錄着當天爲安某某進行護理的有史某,李某和孫某。孫某作爲護士助理在護士的指導下履行自己的職責沒有問題。申訴人單單挑出孫某大做文章,或是對醫療機構工作的不理解或是別有目的。況且,孫某有沒有註冊護士證與安某某得不得腦梗塞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不是說孫某有證書安某某就不得腦梗塞,沒有證書就得腦梗塞,沒有這樣的道理。安某某得腦梗塞是其自身疾病發展的結果。

(二)關於申訴人提出的“輸錯液”及其提交的“錄音證據”問題。申訴人認爲_______醫院爲其輸錯了液,只是其認爲而已,並無證據。申訴人當然也不可能有證據,因爲原本就沒有輸錯液這回事,又何來的證據。申訴人爲了證明此事向原審法院提交了一份錄音。但是在申訴書中,申訴人並沒有向人民檢察院說明這是一份什麼樣的錄音。該錄音是申訴人偷錄的與_______醫院主管後勤工作的行政副院長王某的對話。申訴人與_______醫院自發生醫患糾紛後,主管此事的是分管醫療工作的業務副院長韓某。王某非本案指向的當事人,也不是本案主管此事的醫院領導,更不是本案醫院法定代表人。從證據的關聯性來說,王某與本案無關,錄一個與本案無關之人的談話又怎麼能成爲證據呢 難道說隨隨便便錄醫院一個工作人員的話就成了證據 而且在該錄音中王某也明確地對申訴人說她不清楚此事,沒有管此事。該錄音證明的只能是“申訴人認爲_______醫院輸錯了液,並與_______醫院因此發生過沖突,雙方爲此協調過”,但並不能證明“有輸錯液這一事實的確切存在”。此證明非彼證明,絕不應該混淆。申訴人在申訴中不談錄音的具體內容和有無證據效力,只是想矇蔽他人罷了。

(三)關於申訴人提出的“灌腸,造影,脫水”問題。醫院根據安某某當時的病情,需要作造影進行進一步的確診並對症治療。在造影前需要灌腸清潔腸道,才能達到造影的效果。這是醫療治療上的要求,醫院給安某某進行灌腸是正確的執行醫療操作規範,是對病人負責的具體體現。恰恰是這種認真負責的精神不被患者理解,而被認爲是拖延患者。申訴人認爲由於灌腸造成安某某脫水並導致其腦梗塞的發生,同樣沒有事實依據。根據原審中申訴人提交的省二院的病歷,明確記載着安某某沒有脫水。試想安某某在醫院就已經脫水了,那到了省二院豈不是脫水更加嚴重了。作爲申訴人不能因爲自己的親人在住院期間病情復發,就遷怒於醫院,就想當然的認爲醫院有過錯。

二、申訴人在原審中未盡到舉證責任,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人民檢察院應依法駁回其申訴。

(一)本案的舉證責任及其轉換。本案是醫療事故損害侵權糾紛。根據法律的規定醫療機構應對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爲此醫院向法庭提交了大量的證據加以證明,同時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醫院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即是在申請證據,依此查明事實真相,給雙方當事人一個清楚明白,也便於法院判決。因爲法官不是醫學專家,依其經驗和專業知識不可能判定該案就是一起醫療事故。當然是不是醫療事故也不在於申訴人的自我認定。在法院反覆釋明的情況下,申訴人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鑑定,致使醫療事故鑑定不能。此時的證明責任即轉向於申訴人一方,而申訴人並無有效的證據證明醫院的醫療行爲與其得腦梗塞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不能證明醫院存在醫療過錯。在申訴中申訴人認爲沒有了“錯液”,則不能鑑定。申訴人是在偷換概念。即便有“錯液”,對“錯液”的鑑定與“醫療事故的鑑定”也是兩碼事。申訴人不同意作醫療事故鑑定,導致鑑定不能,故申訴人應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故人民法院駁回其起訴是正確的。

(二)申訴人原審中未盡到舉證責任的,人民檢察院應駁回申訴。老百姓在發生糾紛時常說“憑什麼”。“憑什麼”就是說你要拿出證據來。在原審中申訴人對其提出的二級醫療事故,三級傷殘並就此索賠9.8萬元的訴訟主張沒有提供證據,只是在空口說白話(患者安某某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因其他病病故)。在申訴中申訴人也未提交有效證據以支援其申訴主張,根據法律之規定,人民檢察院應依法駁回申訴。

三、透過申訴人與醫院發生醫患糾紛的調解,及其調解後以醫療事故侵權提起的訴訟以及現在的申訴,看申訴人的纏訴性,望檢察院依法駁回其申訴,維護判決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一)申訴人與醫院發生的醫療糾紛調解之經過。安某某在醫院治療便祕時復發腦梗塞(其腦梗塞曾多次復發,有病歷爲證),其家人不理解,認爲是_______醫院給其輸錯液造成的,由此與醫院發生醫患糾紛。申訴人三番五次到_______醫院吵鬧,嚴重干擾了醫院的工作秩序。在申訴書中申訴人顯然也承認此事。此事經_______市_______局局長,副局長以及安某某閨女女婿謝某(時任_______市_______鎮黨委副書記)出面協調,醫院將安某某此次患病醫療費全部報銷,並補償其_______元,此事得以解決。事情的解決往往包含着很多因素,並非申訴人所一貫認爲的非此即彼,非彼即此。後來安某某又住院,其家人還要求醫院爲其報銷全部藥費,被拒絕,申訴人遂提起醫療事故侵權訴訟。根據國家的醫保政策,離休幹部報銷照顧的雖然多,但也並非所有的項目,所有的藥費都報銷。

(二)申訴人調解後以醫療事故侵權提起訴訟之經過。申訴人提起醫療事故侵權訴訟。該案兩上兩下經法院四次審理,事實是很清楚的。申訴人之所以到現在還爲此事糾纏,與其自身的“認識”有很大的關係。說其纏訴應不爲過。在二審中法官曾這樣說申訴人:你們說的話是文化大革命的話。人民檢察院看一看原審申訴人在上訴狀中所使用的語言,想必會有很深刻的認識的。我們到現在還是希望申訴人對此事能正確地認識,能夠做到自身和諧,能夠做到與他人和諧,能夠做到與社會和諧。

綜上,安某某在治療便祕時又復發腦梗塞,是其自身疾病發展的結果,原審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申訴人的申訴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應依法駁回其申訴,以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判決的穩定。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檢察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