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企業註銷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當一個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解散、責令關閉時,公司可以申請註銷。企業註銷債權債務如何處理就要提上日程了。那麼,企業註銷後,其現存未處理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呢?下文小編將爲您一一解說。

一、企業註銷後原公司的債權轉化爲原股東的債權

公司在清算終結後,股東分得剩餘財產。剩餘財產當然應包括公司遺留的、尚未實現的債權。對於這部分債權,因爲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繼續行使權利的依據,只能由原公司的股東來行使權利。原股東行使權利存在的首要障礙是,如何將原公司的債權轉化爲股東的債權,而只有轉化後,才能由原股東向原公司債務人主張權利。

針對不同的情況,實現公司債權的轉化這裏有三種解決思路:

(1)在公司註銷前將債權轉讓給股東。

(2)分配債權給股東。

(3)被遺漏的債權,原股東均有權追索。

二、公司註銷後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註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裏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爲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帳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爲、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企業註銷債權債務的處理,關係到原公司股東的合法利益因此必須倍加註意。但在法律上,並沒有關於企業註銷債權債務如何處理的明確規定,合理合法的處理公司註銷及債權債務問題對保護公民財產權利具有非常的意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