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註銷清算流程有哪些?

一、外資企業註銷清算流程有哪些?

外資企業註銷清算流程有哪些?

向外資審批機關(商務局)申請批准解散(10個工作日)-----成立清算組,並向工商機關備案、公告(5個工作日)-----清算組出清算報告(3個月)-----向外資審批機關提交清算報告並撤消批准證書-----向稅務局註銷---向工商機關注銷----辦理銀行銷戶、外匯、財政、技監、統計、公安等部門註銷手續。

1、準備材料

向外資審批機關申請解散外資企業啓動解散、清算程序前,須向企業原審批機關(各地區外經貿委)請求批准,並向外經貿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請書;

(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3)營業執照;

(4)批准證書。

2、提交備案

企業應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委員會,依法開始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組成立後應向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提交: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爲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工商局臨時要求提供的其它檔案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3、註銷檔案

稅務局完稅、註銷所需檔案:

(1)註銷稅務登記的書面申請表;

(2)清理銷燬空白髮票登記表;

(3)企業金稅卡,IC卡移交清單(防僞稅控企業提供);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5)發票購用印製簿;

(6)申請註銷稅務登記清稅審覈表;

(7)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經貿委等有關部,委簽發的終止通知書或者同意終止的相關決議;

(8)上年度企業所得稅清算表;

(9)最後一期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10)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4、工商註銷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外商投資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原外資審批機關同意註銷的批准檔案;

(3)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4)經依法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機關的註銷登記證明;

(6)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7)其他有關檔案。

二、外資公司註銷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1)財政補貼返還。外商投資企業在設立時可能因所屬行業符合當地政策,或者當地政府爲了招商引資,而享受一定的財政補貼(當然,目前已經基本上沒有了)。外商投資企業註銷時,未滿協議或政策要求的經營期限,可能會被要求返還財政補貼。因此,律師建議,外商投資企業在做出解散決議之前與當地政府溝通,就財政補貼是否需要返還等問題進行確認。

(2)稅務註銷。稅務註銷通常是撤退過程中耗時最長、審查最嚴格的環節,如果處理不好,還可能發生稅務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需要引起特別的重視。稅務註銷流程中,稅務機關現場檢查是最複雜和最不可控的一環,律師通常會建議企業提前與當地稅務機關溝通,必要情況下建議委託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稅務鑑證報告,確保順利透過。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期間,稅務機關非常繁忙,在此期間,稅務註銷手續可能被延遲。

(3)員工妥善安置。外商投資企業撤退時,員工安置問題相對比較棘手,員工可能會向企業提出各種要求,影響清算進程。律師建議,外商投資企業在決議解散之前,應做好相關保密工作,避免出現員工罷工等羣體性事件以影響生產;在決議解散之後,企業可以首先嚐試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簽署協議,以避免後續勞動糾紛對清算產生影響。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依法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

(4)債權債務處理。根據《公司法》第186條的規定,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清算期間,企業應當結清債權債務,不能夠開展新的經營,簽訂新的與經營相關的合同。對於公司在清算之前簽訂的合同,可以在與對方協商後解除,也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對於暫時無法回收的債權,爲了不影響清算,可以考慮在通知債務人後轉讓給關聯公司,由關聯公司後續進行追討。

綜上所述,對於外資企業應該如何註銷清算的流程已經說明的很詳細了,從企業的小組成立到申請清算,再到撤銷,都需要外資審覈機關的審批,這個過程是比較繁瑣的,需要準備足夠的材料。還需要注意一些註銷存在的問題,應及時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