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

一、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

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透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爲長期持有,以及透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爲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係,以分散經營風險。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爲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爲免稅收入。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哪些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

1、成本法;

2、權益法。

(1) 成本法覈算的範圍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覈算的範圍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佔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採用成本法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投資單位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當被投資單位實現淨利潤時不作賬務處理。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爲當期投資收益,不管淨利潤是在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前還是接受投資後實現的。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於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淨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爲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衝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採用權益法時,投資單位取得投資時應該將成本(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所享份額(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大於後者,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賬面價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爲初始賬面價值),如果前者小於後者,則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賬面價值(即以所享份額的公允價值作爲它的初始價值,將二者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投資企業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後,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的份額(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淨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爲當期投資損益。投資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應當定期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逐項進行檢查,至少於每年年末檢查一次。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投資的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爲當期投資損失。

綜上所述,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我們要注意,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另外,對於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主要是有兩種,一種是成本法,另一種是權益法,兩種方法的優缺點,在上文中小編也做出了一定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