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花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問題

一、關於印花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問題

關於印花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問題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9規定:“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印花稅屬於行爲稅,如果簽訂的合同已註明金額,之後又沒有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即使最終的金額比原先簽訂的金額多,這部分也是不需要補繳印花稅的。如所簽訂的合同是因特殊情況無法註明金額的,則需對實際發生金額補繳印花稅。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誰繳納印花稅

凡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其簽訂合同各方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均應於合同簽訂時各自按合同金額萬分之三自行在所執合同上貼花完稅。

三、印花稅的徵稅範圍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稅率是按購銷金額0.3‰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稅率是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稅率是按收取費用0.5‰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4、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稅率是按租賃金額1‰ 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5、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稅率是按運輸收取的費用0.5‰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其中單據作爲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6、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收取的保管費用1‰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此外倉單或棧單作爲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借款合同,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稅率是按借款金額0.05‰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其中單據作爲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稅率是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其中單據作爲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稅率是按所載金額0.3‰貼花,由立合同人繳納。

10、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稅率是按所載金額0.5‰貼花 ,由立據人繳納。

11、營業賬簿,指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稅率是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由立賬簿人繳納。

12、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是按件貼花5元,由領受人繳納。

小編已經作了較爲全面的介紹。簽訂建築安裝合同以後是必須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法對此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印花稅產生於合同的簽訂過程,依法繳納印花稅是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對於建築企業來說,依法納稅也是大家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建築企業一定要按時繳納印花稅,否則也會受到逃稅的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