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流程是怎樣的

異地社保轉移流程是怎樣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每一個符合要求的勞動者必須要繳納的,不同於其他的保險,其保險風險小,能切實保障到人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並且社保在異地辦理社保的流程比較複雜,那麼到底異地社保轉移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爲您解答。

一、異地社保轉移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

3、再在轉入地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併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覈。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到3月內將社保從轉到轉入地。

經辦流程:

1、到轉出地社保局索取《繳費憑證》;

2、向新就業地社保局出示《繳費憑證》並提交轉移申請;

3、轉入地社保局審覈同意→向轉出地社保局寄發同意接收《聯繫函》;

4、轉出地社保局辦理寄送《轉移資訊表》;

5、轉入地社保局覈實基金到賬情況(區內轉移不轉基金);

6、錄入轉移資訊→辦結通知。

二、社保注意事項

到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暫停手續,並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出具《參保憑證》;

由本人或用人單位攜帶《參保憑證》、轉移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當前繳費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入;

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受理申請後,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與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參保人員前往當前繳費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係轉出業務,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轉移申請;

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及身份證複印件後,爲其出具《參保憑證》;

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轉入申請後,將與本市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異地社保轉移流程跟在本地的社保繳納有所不同,在異地社保首先要在轉出地開社保繳費憑證,然後在異地填寫社保轉移的申請,最後有關部門會進行審覈。根據我國《參保憑證》的法律規定,在社保時要注意的是參保的人員必須要出示自身的相關資料,不能作假或者借用他人的資料進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