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社會保險比例單位和個人各佔多少

一、江蘇省社會保險比例單位和個人各佔多少

江蘇省社會保險比例單位和個人各佔多少

江蘇省社會保險繳納比例一般如下:

①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②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③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

生育保險也都是由企業承擔的,一樣約1%,個人不需要繳納。

二、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人社部將個人養老帳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爲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爲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爲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爲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 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城鎮)個人0.2%;(農村)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三、計算方法

社保中的養老金爲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帳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帳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按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社會保險中的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五個險種的繳費基數、待遇補償基數是與上年度的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越高,社會保險的福利也就越好。且實際上單位繳納的比例遠高於個人繳納,所以社會保險可以說完全是社會給予在職員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