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社保只能交一份嗎?

一、我國的社保只能交一份嗎?

我國的社保只能交一份嗎?

在我國同一時間段只能繳納一種國家社會養老保險。也只能辦理一種養老保險的退休手續。如存在重複繳費情況,需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辦理轉移或退保。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帳戶,同期其他關係予以清理,個人帳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通常情況下只能繳納一份社保,特殊情況可以擁有兩份社保,是擁有兩份社保,不是同時繳納兩份社保,當事人是在一家企業上班時,只能繳納一份社保,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只能從事一份工作。

是的只能繳納一份社保,但是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造成有兩份社保,但不是同時繳社保。

第一種,也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情況,就是工作產生異地(跨省份)變動,社保沒有進行轉移,造成兩地均有社保的情況。

第二種,在相關社保代繳公司進行社保代繳(目前從事一份已經繳納社保的工作,社保代繳公司與參加工作的單位不在一個省份。

不管在幾處繳納着社保,最終只能在一處進行退休和領取養老金。

在兩個地方參保,專家稱,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還有一種情況,一個人在老家和就業地同時都繳費,到了退休年齡後,兩邊都滿15年,兩邊都辦了養老金領取手續。這樣的話,就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地方繼續領取,其它地方的養老保險關係就要清理,把個人帳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已經領過的養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二、辦理退休按照“唯一性”原則

在兩個地方參保是可以辦理退休的,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在以前互聯網還沒有普及的時候,當事人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是可以擁有兩份社保的,但是社保全國聯網以後這種情況就不存在了,就算擁有兩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社保的福利,這與我國的社會發展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