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社保補繳算連續嗎?

廈門社保補繳算連續嗎?

一、廈門社保補繳算連續嗎?

社保繳費年限設計之初就是按月累計的,並非按年度。累計12個月爲一年,所以一月之外補繳不算連續。

二、社保補繳的對象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係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此外,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1、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2、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工作年限應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用人單位各類人羣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屬於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幹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爲1995年7月;屬於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爲1984年 11月;屬於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爲1988年12月。例如:張三,1953年10月出生,他從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間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臨時工,現申請一次性繳費,那麼按上述臨時工的補繳起始時間規定,在他工作期間本市還未有建立臨時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按張三工作年限的情況其不符合申請一次性繳費的條件。

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

用人單位主動爲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社會保險繳納的制度從設計的時候就是按照月數來進行累積的,並不是按照年度,所以社會保險實際上是不能夠算連續的,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一次性補繳的繳納基數和比例的要求。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