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一、公民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公民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公民的養老保險不能取出來。未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一次性支付: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帳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帳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二、養老保險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爲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裏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爲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爲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纔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爲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爲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爲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在當代的社會,公民的養老金非常的重要,前期進行養老費用繳納,就是爲了後期做準備。也就是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之前所繳納的一些費用都是不能夠領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