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單位交有什麼區別?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單位交有什麼區別?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單位交有什麼區別?

交費比例不同有單位的,單位交12%,個人交8%,總共20%,個人名義自己交的,交費比例是20%,優惠了12%。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爲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週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爲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自己交的,到退休年齡帶上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勞動局辦理退休。

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基數、交費時間有關,並且跟基數和時間成正比關係,多交多得跟交費比例是沒有關係的,所以,無論單位交還是自己交,只要退休時間一樣、交費基數一樣、交費時間一樣,養老金一樣多,計算方法是一樣的。

社保都是分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的。

有單位的,單位交的部分進入統籌帳戶,個人交的進入個人帳戶

自己交的,總交費的40%進入個人帳戶,其餘60%進入統籌帳戶,相當於承擔了部分單位的交費。

知識拓展:什麼是個人養老保險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爲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週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爲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爲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承擔下列保險責任:被保險人在養老金領取期內,可獲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險人在固定年金期間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可繼續領取至10年,保險責任方告終止;如果被保險人領滿10年固定年金後仍健在,則可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保險責任方告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費繳費期內身故,可按規定領取死亡退保金,保險責任終止。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爲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爲最合適的檔次。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併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

個人養老保險爲我國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養老保險是一定要繳納的,我們在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公司就有義務給我們繳納保險,如果單位不給我們繳納養老保險,我們可以要求其繳納,單位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我們可以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金額根據單位的工齡不同,賠償的數量也不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