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採購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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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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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最新範本

採購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項目---設備採購(或製作)合同:

第一條 乙方供貨設備名稱、數量及規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及數量詳見清單或供方報價單)

第二條 合同價款

(一)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元)

(二)合同價款含17%增值稅稅金、保險費和設備運輸費用等

第三條 供貨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並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設計供貨。(根據具體情況詳細規定質量技術條款)

(二)在安裝、調試及質保期內的執行過程中,乙方應負責處理出現的設備缺陷和技術服務問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於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問題,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四條
交貨日期、方式和地點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及時供貨,並將合同標的物於---前運至---。

第五條 驗收辦法、

(一)到貨驗收包括數量、規格、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隨機技術資料、裝箱單等。

(二)產品交付後,由甲方對產品進行完好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視爲交付完畢。

(三)上述憑現狀的初步驗收,不能解除安裝、調試直至最終驗收過程中乙方對貨物的內部缺陷應負的責任。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中貨物單價、總價是按合同交貨期交貨的結算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受任何調價因素的影響,爲最終不變價,在履行合同的整個期間內有效。

(二)設備運至甲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70%。

(三)甲方安裝調試完畢合格,乙方開具全額合法的17%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

(四)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滿12個月後,如設備執行正常,無任何設備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10%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和索賠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應及時以方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付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在3天內覆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應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應作爲修改合同的依據。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遲交貨,也應按此辦理。

(二)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條規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義務,均屬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約罰款可按下列方法處理:

1.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按1000元/天計算,甲方可在設備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尚不能補償對方損失時,有權向對方追索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後服務,甲方有權自行請其他供貨商消除乙方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對貨物質量與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負有責任,或者如因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甲方有權在檢驗、安裝、調試和驗收期間內和質量保證期內向乙方提出索賠。

(四)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15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款,如果質量保證金尚不足以賠償,甲方保留進不步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一)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則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供需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可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不可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

(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0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九條 技術保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涉及的任何技術祕密,也不得將甲方技術用於其它項目。否則,甲方將追究供方的法律責任。(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術或商業祕密)

第十條 爭議解決

(一)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10天內仍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裁決應由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進行。

(三)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應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開始生效。

(二)在不違背上述合同條款的原則下,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未盡事宜和對合同條款的必要修改,雙方應互相諒解,遵循合同法有關內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記錄在案,作爲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六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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