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一、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爲多少?

事業單位醫保最新規定: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比例分別爲8%,0.5%和7%。

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爲:在職在編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機關單位爲基本工資加津貼補貼、事業單位爲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職工年工資總額高於南昌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個人和單位均以南昌市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爲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6%,職工個人繳納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職工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稅前列支,不計徵稅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省級財政對原公費醫療統管單位按上年度在職在編人員工資總額的13.5%(用人單位繳費比例)進行補助。對原公費醫療自管單位根據單位性質、現行財政補助比和用人單位繳費比例進行補助。其中:公務員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補助13.5%,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財政現行制度規定給予60%補助,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經費自籌。

二、事業單位哪些人員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及退休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局局機關除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及退休人員;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及退休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及退休人員;在民辦學校工作的原區內在編的公辦教師。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按照《實施方案》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檔案工資總額的7%繳納;職工按本人檔案工資收入的2%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按相關規定繳納。

提醒:沒有將事業單位人員納入職工醫療保險的城市,仍是公費醫療,實報實銷的形式,將事業單位人員納入職工醫療保險的,則在具體醫保繳費標準上存有差異,具體還需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諮詢。

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不同的,如果想進行更深入的瞭解大家可以去當地社保局詢問當地事業單位醫療保險政策。瞭解保險,做好保險措施,可以爲大家去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讓大家的生活和工作更舒心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