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和財產損害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上對於侵權和財產損害有詳細的法律簡介,其不僅說明了兩者的區別,以及法律上的責任不同,還明確的介紹了兩種的定義以及範圍。下面就由小編爲大家詳解說明相關法律要點,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隨時歡迎大家前來諮詢。

侵權和財產損害的區別是什麼?

一、侵權和財產損害的區別是什麼

有關侵權和財產損害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侵權行爲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爲,因此侵權行爲也可以稱爲一種侵害行爲,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中文的“侵權行爲”一詞“最早於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纔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爲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財產上損害(pecuniary loss),非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的對稱。指得以金錢加以計算的損害,如醫療費支出、撫養費用、營業收入減少、物之價值減損或修繕費用等。一般而言,違約行爲主要導致財產損害,而侵害任何民事權益都可能出現財產損害。不僅財產法益(物、無體財產權)受到侵害會造成財產損害,人格或身份法益遭受侵害也會產生財產損害即致使受害人的財產減少。

財產損害根據損害的財產的形態可以分爲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又稱積極損害,是指現有財產的減少或滅失。可得利益損失又稱爲消極損害,是指應得到而未得到的利益的損失,即未來財產的減損。有學者將實際損失又分爲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參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條),前者相當於實際損失,後者相當於可得利益損失,這一分類容易與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所造成的損害相混淆。

二、侵權的定義

侵權行爲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爲,因此侵權行爲也可以稱爲一種侵害行爲,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在英語中,“侵權行爲”一詞稱作“tort",來源於拉丁文“tortus ",原意是指扭曲和彎曲,它也用於將某人的手臂或腿砍掉的情形,此種含義仍然能從德語(jemanden einen Tort antum;Tortur)和法語(aviordu tort;faire du tortous)中找到,以後該詞逐漸演化爲錯誤(Wrong)的意思。在法語中,tortum和tort都是來源於拉丁語“delictum",其原意是“過錯”,“罪過”。拉丁語名詞delictum派生於動詞delinqere(偏離正確的道路),意思是一個違法、一個失誤或者一個錯誤。中文的“侵權行爲”一詞“最早於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纔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爲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承擔方式】侵權行爲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現實社會中,人們對於侵權和財產損害的認識不是很多,其實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不僅可以科普法律知識,同時當我們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我們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時保證社會的和諧,生活更加的美好。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