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賠償民法典的規定是什麼?

一、狗咬人賠償《民法典》的規定是什麼?

狗咬人賠償民法典的規定是什麼?

我國法律有動物侵權的相應規定,可以依照下面的內容,向狗的相關負責人索要賠償。狗咬人賠償標準新規定是應當對實際損失來進行一定的賠償,但是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1245條當中規定,如果說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之下,動物的飼養人應當承擔相關的責任,除非說能夠證明被侵權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被狗咬傷應該有狗的主人賠償,賠償範圍包括所有的損失,包括打狂犬病疫苗和球蛋白的錢,其他醫療費用,被撕咬壞的褲子的錢,如果還有其他後續治療費用的,後續醫療費用也要他們賠償,就醫的交通費、餐飲費,營養費。等等,這些東西都以發票爲準,注意保留髮票。應以實際發生的損失索賠,比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因精神蒙受痛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具體數額可以自行斟酌確定。

二、養的狗咬人如何賠償

(一)動物致人損害的情況

動物致人損害,其損害後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單純的財產損害,如財產被動物撞擊導致損壞。

二是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如被動物追趕導致腳扭傷,被動物咬傷肌肉等。

三是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如致殘或在顯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

四是致人死亡。

(二)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

動物致害造成的損害後果不同,其賠償範圍也不相同:

1、造成單純財產損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2、對人身造成暫時損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時間恢復,除賠償直接損失外,還應支付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等;

3、對人身造成永久性損傷的,應根據具體的傷殘程度,賠償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殘疾生活補助金等;致人死亡的,還會涉及到救治費用、喪葬費、撫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撫養者(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等。在實踐中,對損害後果的計算,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爲採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賠償額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往往忽視可得利益的喪失以及致殘的賠償。

三是對賠償數額的確定,應考慮到經濟發展、物價不斷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賠償額偏低的狀況。

四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應參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與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五是對於受撫養者生活費的確定,應達到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門的救濟標準;

六是對於一些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發現的疾病(如狂犬病),受害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後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仍然可以提出法律救濟的請求。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被狗咬傷的話,那麼是可以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要求相關侵權人進行一定的賠償的,比如說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1179條當中的規定,造成他人身體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用和營養費用,需要注意的是,賠償都以發票爲準,注意保留髮票。應以實際發生的損失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