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證意定監護多少錢?

一、對於公證意定監護多少錢?

對於公證意定監護多少錢?

依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具有監護資格的人透過協議的方式確定監護權的,並且對意定監護進行公證的,公證費用要依據當地的收費水平確定。意定監護是被監護人在具備完全判斷能力的情形下,預先確定某人作爲自己在欠缺判斷能力時的監護人。成人意定監護的效力,正是“尊重被監護人自主決定權”的體現,也充分體現了民法對私法的尊重與保護。

二、辦理意定監護協議公證應當注意事項

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意定監護協議公證,公證申請人應爲意定監護的設立人和協商確定的監護人雙方。意定監護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意定監護協議文書應當明確意定監護事項、監護職責、監護條件實現的確認方式、爭議解決等方面的內容。意定監護協議公證辦理後,公證機構、公證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協議雙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意定監護協議的內容,以維護意定監護協議雙方,特別是設立意定監護的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在意定監護條件實現時,公證機構可以根據申請,向意定監護的設立人的所有法定監護人公開意定監護公證文書

對於意定監護的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的意定監護內容而定,由於意定監護是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還必須由司法機關對意定監護人是否具備監護資格進行認定,如果不具備監護資格的,那麼是不可以獲得監護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