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一樓會免責嗎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如果找到了實際侵權人,那麼一樓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找不到實際的侵權人,一樓的住戶就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可能是實際的侵權人,如果證明不了,則一樓的住戶不免責,就需要承擔適當的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高空墜物一樓會免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