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樓道口防高空墜物防護裝置合法嗎?

一、安裝樓道口防高空墜物防護裝置合法嗎?

安裝樓道口防高空墜物防護裝置合法嗎?

安裝樓道口防高空墜物防護裝置應當徵求居民的同意,並且符合相關消防設施的要求就是合法的,否則不得隨意安裝。法律方面沒有明確概念規定,一般意義上指的是在規定的範圍外改動原有的建築等使用方式、爲達到自己利益的就叫私搭亂建。不過我國《民法通則》有相關約束規定。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 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爲了防止高空墜物造成人員傷亡,在相關規定允許的範圍內是可以安裝防護裝置的。一般情況下,應當徵求居民的同意,如果給生活帶來不便就可以認爲是違法亂建。居民在發現相關亂建裝置後,可以向城管部門申請拆除,城管部門在對其審查認定後,如果確實屬於違章建築,應當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