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什麼意思

污染環境罪什麼意思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爲。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爲"污染環境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污染環境罪抽象危險犯是什麼意思

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的對稱。是指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刑法分則中規定的犯罪行爲,即具有產生某種後果的危險,無須再結合具體案情加以判斷的犯罪。危險犯的一種。如盜竊槍支罪,立法者認爲盜竊槍支的行爲具有抽象危險,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實施盜竊槍支的行爲,就構成犯罪,不要求槍支被盜後足以造成現實具體的危險才構成犯罪。

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的區別,在於行爲人實行的行爲有無發生嚴重後果的危險,是否需要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判斷。前者只要行爲人實施了特定的行爲,即具有這種危險,無須再結合案件具體事實來加以判斷,而後者則必須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