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破壞環境資源罪

刑法破壞環境資源罪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爲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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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破壞環境資源罪的內容是什麼?

一、 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罪。
二、 越境轉移固體廢棄物的犯罪,包括:1、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罪;2、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3、公民個人或者單位以原料利用爲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四、 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頻危野生動物罪;2、非法狩獵罪。
五、 毀壞耕地罪。
六、 破壞礦產資源罪,包括:1、擅自採礦罪;2、破壞性採礦罪。
七、 非法採伐珍貴樹木罪。
八、 破壞林木罪,包括:1、盜伐林木罪;2、濫伐林木罪;3、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4、公民個人或單位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