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商標侵權了怎麼確定賠償數額

民法典規定商標侵權了怎麼確定賠償數額
律師解析: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是賠償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商標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
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