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司名譽權答辯狀如何書寫?

一、侵犯公司名譽權答辯狀如何書寫?

侵犯公司名譽權答辯狀如何書寫?

答辯狀由首部、答辯理由、尾部和附項三部分組成。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1、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爲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爲上訴案件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係。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3、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爲:“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爲:“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爲“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二、侵犯企業名譽權賠償的注意事項

1、釐清企業名譽權與商譽

企業名譽是指公衆對企業人格的綜合評價,其範圍較爲廣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廠”的評價,而企業商譽是公衆對於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累積的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相關評價,企業商譽直接關聯企業的市場形象、經濟利益和市場份額的多寡。

2、窮盡舉證方式

對此,可以遵循先損失、後收益、再法院酌定的舉證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業詆譭使乙公司產品銷量下降並致大面積退貨。首先,乙公司在訴訟中如能證明銷量同比下降及退貨數量,則可直接計算出經濟損失。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證明損失大小,則可舉證證明甲公司的銷量同比增長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合理利潤(即甲公司所獲利益)作爲賠償依據。在舉證過程中,可以綜合利用民事證據制度中的證據披露、舉證妨害、優勢證據、專家證人、司法鑑定等手段協助法院查明相關事實。最後,如上述路徑均不能達成,可請求法院酌情判定賠償數額。

3、考慮名譽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的競合

在商業詆譭案件中,競爭主體散佈損害競爭對手商譽的虛假事實,既可構成名譽侵權,也可構成不正當競爭。關鍵在於,雙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潛在的競爭關係。但是,起訴路徑的選擇並非無足輕重。考慮到法院體系中傳統民事法官與商事(知產)法官在審理案件類型、指導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條件下選擇以不正當競爭作爲訴由更能維護被侵權企業的合法權益。

保護名譽權的方式有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爲並立即進行道歉同時也要消除造成的不良影響,名譽權也是公民人格權中的一類,當出現了侵犯名譽權行爲後也是會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在提起訴訟時也是需要當事人將訴訟的原因以及理由書寫在答辯狀並提交至當地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