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微博內容算造謠嗎?

一、轉發微博內容算造謠嗎?

轉發微博內容算造謠嗎?

轉發微博內容如果轉發量達到500次以上的也屬於造謠行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誹謗行爲“情節嚴重”,從而爲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的入罪標準。

二、造謠誹謗的維權方法有哪些

網絡誹謗是指藉助網絡等現代傳播資訊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爲。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爲鮮明的特性,因爲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衝突。司法實踐中,如何在打擊網絡誹謗的同時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以衡平國家、社會、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一個難題。

1、公民如遇到網絡誹謗,可儲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諮詢辦理情況。

2、新規中“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是以實際點擊爲準,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3、報案人所需準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繫,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中國最新司法的相關規定,利用資訊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該司法解釋已經開始實施。

微博作爲目前很多人使用的網絡資訊平臺,資訊的傳播速度很快,這其中也就包括不實言論的傳播。作爲網民,我們有義務共同維護一個良好綠色的網絡生態環境,積極進行舉報,而不是對不實言論不辨是非的轉發和點贊,這有可能也構成造謠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