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共同侵權

論共同侵權

侵權競合的含義就是說在侵權行爲發生的時候,導致了侵權行爲的一個競合,而共同侵權是說,在發生侵權行爲的時候,有兩個及其以上人共同造成了一個侵權行爲,他們二者的概念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如何,跟着本站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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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如何認定

共同侵權的認定:
1、存在加害行爲,且行爲人爲複數;
2、共同侵權行爲的行爲人之間,在主觀上具有共同過錯;
3、共同侵權行爲導致的損害後果具有統一性;
4、共同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共同侵權行爲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爲人,基於共同的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違法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