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轉讓嗎

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轉讓嗎

一、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轉讓嗎?

精神損害賠償金具有人身專屬性,是不能轉讓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般根據以下因素確定賠償標準: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爲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滿足哪些條件才能起訴?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精神損害賠償糾紛請求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四、精神損害賠償糾紛強制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審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填寫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

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對於侵權人來講,如果侵權人不想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就只能放棄,不能把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轉讓給其他人。而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也不能一概而論,在侵權事故中,侵權行爲、場合、侵權目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都會影響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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